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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大家帮我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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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1
谢谢!

现在对新工作充满希望,那边有朋友在。这边每天都不想过来上班了,真是没劲啊!就几个人天天搞投标文档,他的意思是想如果中标了就留下,不中标就再辞职!然后以很多新工作未完成为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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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1
从提出离职到各领导签名到开离职证明,一个上午。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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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1
真是强!!留都没留你一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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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1
pure 写道
谢谢!

现在对新工作充满希望,那边有朋友在。这边每天都不想过来上班了,真是没劲啊!就几个人天天搞投标文档,他的意思是想如果中标了就留下,不中标就再辞职!然后以很多新工作未完成为由了!


这完全是他们的托辞,不可信。


我觉得你在辞职前没有一个规划,导致现在进退两难。

  虽说现在流行“骑驴找马”,但是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像你这种情况(主要是任职于这种公司的情况下),应该先提出辞职,看看上司和老板的态度,然后再做下一步决定。

  即使你去意已决,但如果“首先提出辞职”的话,不管公司是否拖沓你的辞职进程你都来得及现找工作(一般的公司都回要求你办好交接后再让你走的)。

  现在说你当前的情况,因为你提出辞职很久了,而且公司明显是故意拖沓你的辞职进程和有意拖欠你的工资(相信我,一般有点道义和信誉的公司是绝不会这么做的),因此我觉得在你没条件做仲裁的情况下,强行离职是很明智的(如果不这样的话我恐怕你会既失业又失钱)。不过我看拖欠工资的数目不小,建议还是尽力争取下吧(7500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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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1
早就应该离开这种公司,要是公司扣你的钱,坚决要找劳动局解决问题,如果劳动局偏袒公司,那就是世道,几千就当作送给他们了.赶快逃离这个黑暗的社会,投奔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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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1
提前30天是劳动法的规定,是不需支付违约金的时间,不足30天的,以实际不足天数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只是一般公司不收而已。
所以说,从法律上你是可以走的,要是走不了就仲裁好了。
注意:不要用不上班自动离职,那样的话就是你主动违约了,会比较被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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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1
垃圾公司何其多啊,通报一下公司名,搞到网上黑名单去,以免其他同胞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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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1
兄弟,最好的办法是跟老板谈好时间,拿到那张离职证明,否则新的单位用你是违法的(如果旧单位要告的话)。我一个同事就遇到过相同的情况,最后是不要一个月工资,再多工作一星期才搞定(资本家不放过任何一个剥削的机会)。不能急燥,这种事劳动仲裁对你也不利,最多仲裁到6.12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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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1
坚决鄙视这样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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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1
看了后太有感触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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