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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伙帮我说说 ,我现在能强行走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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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时间:2008-06-02
劳动法好像规定最多两个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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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02
命苦啊兄弟,还是先给自己找个后路再走不迟,如果你这样就不干了,没有新的工作,再伸手向父母要钱,说不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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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02
吧你在公司的证明搞到手,工资卡(确定是公司的账户),上班卡,工资条,或者有人给你证明也行,直接劳动局去,吧你的社保斗补起来,罚死公司,
我就是这样 最后公司 给我了1年的社保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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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03
jy00057800 写道
吧你在公司的证明搞到手,工资卡(确定是公司的账户),上班卡,工资条,或者有人给你证明也行,直接劳动局去,吧你的社保斗补起来,罚死公司,
我就是这样 最后公司 给我了1年的社保的钱


确实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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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03
提前一个月就可以,公司的合同本身就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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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06
保险都没上,如果档案他们也没管的话,你可以直接走人,都不用跟公司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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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07
其实要走,随时都可以走。甚至可以玩失踪。但个人觉得,还是好合好散。至少做到你没有任何过错。因为保不准你以后可能还需要这个公司给你开什么证明。或者保不准你新找的工作的老板和你现在的老板认识,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小的。总之一句话,自已不要把事情做绝,留点余地,日后也好说话。除非你不在这个地方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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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07
zj1211 写道
其实要走,随时都可以走。甚至可以玩失踪。但个人觉得,还是好合好散。至少做到你没有任何过错。因为保不准你以后可能还需要这个公司给你开什么证明。或者保不准你新找的工作的老板和你现在的老板认识,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小的。总之一句话,自已不要把事情做绝,留点余地,日后也好说话。除非你不在这个地方呆了。

楼上的这位大哥说的好,我也是这么觉的,听说在找新工作的时候,一般都要离职证明什么的,所以我现在要是玩失踪,肯定没有离职证明,而且很有可能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都拿不到,以后找工作不就更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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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08
HappyDays 写道
上位法优先是什么意思,如果按照正规形式,是不是必须要写一份书面形式的辞职报告,我给我们项目经理是口头上说的,还有,要是离职的话需要办什么手续啊,听说要公司开一份离职证明,以后的换工作的时候新公司是不是要离职证明呀



上位法有限的意思在这里是:
你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依照劳动法执行的,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是依赖于劳动法的,劳动法就是上位法了,如果劳动法都不存在,那么你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一个比较常见的例子是,所有法律都不能违背宪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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