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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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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08-06-18
情况描述: 我签了A城市的一家公司,且于今年3---5月份到该公司实习并参加了相应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 实习结束后,我考虑了一下,感觉A城市的公司不是很适合我,所以我想毁约. 但是公司管我要4000违约金(其中包括2000培训费).
问题: 我的档案没有转到A城市的公司,A城市的公司说:"如果不交钱,就不开具退函和返回三方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不负违约金,大不了三方协议我不要了?(假设接受我的新公司不需要三方协议的情况下) 声明:JavaEye文章版权属于作者,受法律保护。没有作者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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