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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供缅怀]诋毁国家政要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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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文
最后更新时间:2008-06-29
Nighthaven 写道
“熊希龄卖国,杀!唐绍仪愚民,杀!袁世凯专横,杀!章太炎阿权,杀!”

假设这四个人并没有文中所述的行为,那么一篇以上内容的文章,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如果这四个人是普通人,在被一家大报馆攻击之后,难道花几百万打官司,让报馆公开道歉?我觉得这样纯粹的人身攻击是应该被禁止的,无论攻击的对象是谁。
1912年,袁世凯在南方地区的势力很弱,所谓罚金30块大洋只不过是无可奈何的作秀罢了。如果文章的内容是鼓吹毒品的好处,鼓励全国人吸鸦片,政府也会允许他“言论自由”么?
任何行为都要受到约束的,包括言论。言论可以造成很大的伤害,如果不对其进行限制,就会危害到其他人的权益,危害到社会的正常秩序。也许现行的社会制度不令人满意,但是至少我不认为一个被巨型媒体公司统治的社会就会更好。



“熊希龄卖国,杀!唐绍仪愚民,杀!袁世凯专横,杀!章太炎阿权,杀!”
一文可發表的環境下,若这四个人并没有文中所述的行为,則會有再出一文
“熊希龄未卖国,不可殺杀!唐绍仪未愚民,不可杀!袁世凯未专横,不可殺杀!章太炎未阿权,不可殺杀!”

可以發文污餡,也可發文辯白。
言論自由就是給人說話的權力,被污餡了可以辯白。

兄台所理解之"言論自由"乃非"言論自由"也。
兄台所理解之"言論自由"乃文革間之情形:強勢者可"自由"發表言論,弱勢者却有口莫辯,此乃"言論不自由"。
惜當今國人大多抱與兄台相同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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