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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达纲领批判》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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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12 小时前
关于《哥达纲领批判》首先是,它是一个批判,用恩格斯的话说是“无情的尖锐性”,如果我们考虑到,这篇文章是写给同志们(即使拉萨尔的全德工人联合会,也是工人阶级的政党),而不是敌人们的,那就更显得尖刻,以至于即使在15年后恩格斯发表它的时候,仍然引起了巨大的不满,后人对此也一直有不同意见。比如马克思传记的作者梅林说,“马克思平常他习惯于根据工人运动的重大成就来评价工人运动,这次却过分地把事物放到显微镜下面,在词句的笨拙、不适当、不准确这些小缺点后面寻找实际上不存在的险恶企图。”

我们长期以来有崇拜权威和为尊者讳的传统,即使在斯大林和毛泽东的神话破灭后,还是有很多人希望抱住一个绝对权威。以至于现在,遇到现实或理论的问题时,就归咎于后人的误解,把责任推到毛泽东、斯大林、列宁乃至恩格斯身上,而坚持把马克思说过的话当圣经,表现在哥批上,就是片面的反对那些对于哥批的不同声音。在写本文的时候,我还看了一篇长达12万字的论文,详细的阐述为什么那么许多人都不理解马恩写作《哥批》的意义。

然而考虑《哥达纲领》的历史,公平的看,马克思有些地方看起来确实有些过于尖刻。

对于“劳动是财富源泉”的批判。这个批判当然是有道理的,因为“劳动是财富或者说使用价值的源泉”,与“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从理论上说是有很大差别的,前者是肯定站不住脚的(因为自然界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而劳动条件或说生产元素等也是产生价值所必需的)。但是,即使到现在,大众也并不容易理解那么微妙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差别,所以前者也可以看成是对于劳动价值论的一个通俗化的描述。

对于“劳动所得应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的批判。从字面上理解,这句话实际是说当前的分配是不平等的。马克思从这句话推论出“劳动所得就应当属于社会,其中只有不必用来维持劳动‘条件’即维持社会的那一部分,才归各个劳动者所得”,这个推论有些牵强,因为句子本身并没有这层含义。基于这个推论来批评这个句子可以随便摆弄,也就过于苛刻了。实际上,即使我们承认首先要满足维持社会的政府的要求,以及满足私有财产的要求,也得不出劳动所得或者说社会财富的分配就是平等的结论。

其后对于“公平分配劳动所得”的批判也是类似的。马克思指出分配取决于生产关系,这当然是振聋发聩的。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现实中的不平等(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无论是德国还是中国),还有更多的来自于其它方面,例如由(封建的、专制的)等级制度而造成的不平等,由贪污腐化、营私舞弊而造成的不公平,以及由一般的行政和司法上的问题造成的后果。

对于“不折不扣”和“劳动所得”这两个用词的批判。现在我不太清楚拉萨尔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到底是指什么意思,不过就一般现实而言,除了马克思所说的那些合理而必要的折扣之外,还有大量其它折扣,例如政府部门的乱收费之类的,或者像拖欠农民工工资那样的……至于劳动所得,这个词直到今天我们也随便使用,况且就马克思所说的“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领回来”——即从所谓“劳动所得”转变为劳动本身,然而到目前为止我们也没有看到此种“按劳分配”的任何一个持续成功的例子,相反的,我们看到的是,连“等价交换”这样一种基本的“资本主义法权”也很难被保障。而且事实上,马克思说:“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而“按劳分配”被自当时至今130多年的历史和现实证明,可能是超出经济和文化而无法实施(当然总有所谓“左派”认为是可行的),在这样一种情形下,首先争取现有条件下的“资产阶级的平等的权利和公平的分配”,难道不是唯一可行的策略吗?实际上,当前我们国家提出的注重初次分配的公平和提高财产性收入,也恰恰是“在所谓分配问题上大做文章并把重点放在它上面”(因而就有一些“左派”人士借哥批来批评这一决策)。

对于“劳动的解放”的批评。我不懂德文,但就中文而言,“劳动的解放”可以理解为“异化的劳动”转变为“作为个人首要需求的劳动”。

对于“其他一切阶级只是反动的一帮”的批评。“反动一帮”固然有打到一片的问题,但是说这是“为了粉饰同专制主义者和封建主义者这些敌人结成的反资产阶级联盟”,就有点不合逻辑。就算拉萨尔最初真的是这样的,但此时拉萨尔已经死了好几年了,而且全德工人联合会也已经被俾斯麦政府打压,现实情况是,除了中间派是反动一帮欠妥之外,余下的确实是真的“反动的一帮”。

对于“自由国家”的批判。自由国家在这里,我理解是与“专制国家”相对的,或者至少是能够做这样一种解读的——而且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多少中国人能“摆脱狭隘的臣民见识”而不做这样的理解的。而且纲领说要建立“自由国家——和——社会主义社会”,这一表达绝对更可以做正面的理解。当然,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社会中国家已经消亡,而在过渡阶段则是无产阶级专政,所以不是业已在美国实现的资本主义的“自由国家”,但是同样的,这一观点普罗大众是不易理解的。要在这样一个纲领里谈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或者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在当时情况是不现实的,即使在15年后的《爱尔福特纲领》也没有谈到无产阶级专政,也充满着“普遍、平等、直接的选举权”和“免费教育”及“免费诉讼”一类言词(当然有人可以说对此恩格斯应该负责,因为马克思已经死了),也就是马克思斥为“人所共知的民主主义的陈词滥调”。至于说“没有勇气要求民主共和国”,所以就是“既不‘诚实’也不体面的手法”,就实在是太刻薄了——毕竟,直至130多年后的今天,仍然有许多国度,连这种不“诚实”也不体面的手法都用不上的——恩格斯在1891年发表的时候也删去了这句。关于“合法手段”问题,原话说“用一切合法手段去争取”可归结为一个策略性的表达,况且纲领也没有说,在合法手段争取不到的情况下,就不能用不合法的手段。更重要的是,事实上,在工人党成为德国国会第一大党之后,“资产阶级和政府害怕工人政党的合法活动更甚于害怕起义的成就”(恩格斯语),这说明马克思当时的判断失误了。

关于“交纳单一的累进所得税”,马克思说“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的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的经济的基础”,这一观点也有失偏颇,因为赋税同时也是作为一种再分配的手段。而高额累进所得税,似乎在恩格斯那里也是在设想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时期的经济制度时可以考虑采用的手段之一。北欧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我们以前大概称之为修正主义的),正是基于高税收和高福利,即通过对所谓资产阶级的生活资料的剥夺,而不是对于生产资料的剥夺,来达到社会主义,并且可以说是在所有自称为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最成功的一支。

哥批还对“正常工作日”、“禁止童工”等条款也进行了批评,然而,纲领条文应可能简短,“禁止童工”和“正常工作日”一类用语的含义在一定国家的一定时期通常是有共识的,没有必要一定明确指出,而且这样反而失去了策略的灵活性。

以上,就是我对于马克思对哥达纲领批注的一点反面意见。那么马克思为什么会如此“尖锐”,我想有几个原因,第一,他首先是思想家,而不是政治家。所以看重纲领在理论上的纯洁性。这一点上,李卜克内西作为党的领导者,更有政治家的眼光。他说,“工人不是学究,他并不是把每一个字都放到秤金的天平上去秤一秤;党的健全的理智并不在乎纲领的不精彩的用语和表达,它只注重社会民主党的实际的真正的目标”。但是说马克思的哥批“是出于私人仇恨和忌妒”这当然是不对的,因为马克思虽然狠批拉萨尔主义,但是对拉萨尔本人仍然评价很高。然而马克思不能容忍拉萨尔主义,不能容忍拉萨尔派对拉萨尔的个人崇拜,这从哥批中提到“不过是为了把拉萨尔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作为口号写在党旗的上方”可以看出来。不过,清除拉萨尔的个人崇拜,并不一定要从纲领入手。李卜克内西、倍倍尔认为拉萨尔派的主要问题是个人独裁和宗派主义。因此,在纲领上作了一些让步(所以哥达纲领的许多地方,据我猜测,其实是给拉萨尔派保留面子的问题),实现合并后,完全可以改造拉萨尔派。李卜克内西给恩格斯的信中说:“合并是拉萨尔主义的死亡,是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对拉萨尔主义的彻底胜利。”事实也确实如此,合并后的工人党通过了一个贯彻党内民主制和集体领导相互监督的组织章程,即用民主集中制取代了拉萨尔派的“主席独裁”制。而后通过党内三次论战,原来拉萨尔派的骨干分子在党内就再也形成不了一个有形的派别,作为有组织的拉萨尔派就从德国工人运动中完全消失了。

第二,马克思长期居于伦敦,对于德国的实际情况认识可能不足——德国工人运动和共产主义国际工人运动可能有些不一样。首先在哥达纲领发布之后,工人和敌人都对其做了倾向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因此马恩并没有发表哥批中所说的与纲领“撇清”的声明。而且两派合并以后,并没有因其纲领存在问题而引起党在组织上的分裂,理论上也没有使党堕落,相反,却取得了惊人的发展。所以马克思恩格斯非常高兴地断定:为妥协性的纲领后果担心,并不是完全必要的。值得注意的是,恩格斯在《法兰西阶级斗争序言》中指出:“在德国选举权已经被他们由向来是欺骗的工具变成为解放的工具”,“人们也开始愈益了解对旧策略必须加以修改了” 。可见,马恩对合并的看法,甚至对议会道路和斗争策略的看法,都发生了变化,总之,当愈是了解具体情况,对合并的肯定成分就越大。

《哥达纲领》作为一个仓促的阶段性的政治纲领必然存在不足和政治妥协。(Again,实际上即使到今日之世界,仍然有一些国度,连这样的政党和纲领都是容不下的。)所以今日来看,马克思对于哥达纲领的批评本身确实过于苛刻。然而就马克思在哥批中提出的那些论点来说,却有许多直至今日仍有或更有现实的意义,或值得进一步思考。

如,马克思批判“劳动资料为资本家阶级所垄断”,是漏掉了土地所有者,这是拉萨尔跟代表封建地主的俾斯麦勾搭而放弃原则。我们姑且不管到底是不是这个原因,但看一下国际章程中的说法,即“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这给我们一个启示,不管垄断者是资本家阶级也好、土地所有者也好,都是一样的。事实上,劳动者乃至任何人的“一切形式的奴役即一切社会贫困、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根本就在于其劳动力或任何能力,与劳动条件或其能力得以发挥的条件之间的割裂。因而,即使表面上不存在“资本家阶级”或者“土地所有者”,只要存在这种割裂,结果也是一样,甚至更糟。例如所谓国家资本主义,或所谓“全民所有制”,实际上,劳动资料的权利掌握在了政府官僚阶层手中,这可能是比“资本家阶级”更加集中的垄断,因而劳动者不仅是贫困,而且在精神和政治上的弱势地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特别是对于“生活源泉”的垄断,譬如说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文人被流放之后还可以归隐山林,寻个桃花源,但是在五十年代社会主义改造之后,这种可以聊以苟活的“生活源泉”也不复存在了,所有人,若不纳入体制内,必从精神和肉体上全面毁灭。

又如,马克思说“劳动所得”是为了代替明确的经济学概念而提出的一个模糊观念。今日我们所谓的劳动所得,是否也一样存在这样的模糊之处呢?自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按劳分配”其实逐渐不复存在,应该明确现在实行的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连“结合”都不存在。因此“劳动所得”其实也不复存在,劳动者而只有劳动力(或称人力资源)作为商品出卖所得。

马克思在谈及劳动者权利的平等问题时提到,劳动者的不同状况要求权利实质应当是不平等的。这一问题也引起我的思考,即是否可能以及如何达成实质平等。在这方面,马克思的假设恐怕是,生产力极大丰富而能满足人的一切需求之时,就可以到达实质平等。然而这一前提现在看来有很多不确定的方面,例如欲求不满的人性问题,例如资源极限和环保的问题。另一方面,某些情况,是否可以用其它方式解决。比如子女负担的情况,就可以通过税收政策来调节,有家庭的就少交税,因而负担就轻,这是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在实践的方式了。

在哥批中马克思还有一些发人深省的论述,因为其论述的如此清晰而现实是如此的无力,因此我谨摘录于下:

马克思 写道
自由就在于把国家由一个高踞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而且就在今天,各种国家形式比较自由或比较不自由,也取决于这些国家形式把“国家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
……
“由国家实行国民教育”是完全要不得的。用一般的法律来确定国民学校的经费、教员资格、教学科目等等,并且像美国那样由国家视察员监督这些法律规定的实施,这同指定国家为人民的教育者完全是两回事!相反地,应当把政府和教会对学校的任何影响都同样排除掉。在普鲁士德意志帝国,倒是需要由人民对国家进行极严厉的教育。


最后,是未完成的思考。

在正统的研究者之外,有人从哥批中看出了三点:
第一、革命的本质不在于重新分配。
第二、不消灭制度,如何消灭规律,如果它确实存在的话?(指雇佣制度和“铁的工资规律”——或者理解为由资源稀缺性决定价值)
第三、平等的权利超不出社会的经济结构。

对于第一条,我的思考是,北欧社会主义实践是否说明分配可以达到革命没有达到的目标?

对于第二条,我的思考是,在制度无法消灭的情况下(现实正是如此),是否可以有其它途径来削弱规律?否则岂不是只能陷入悲观主义?

对于第三条,则是更有唏嘘之感。“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遗憾的是,后世的所谓正统马克思主义者只记得从哥批中寻找导师对未来社会制度的些许假设性的描述(所以本文没有涉及任何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某个阶段到底什么样子的问题),却从不记得这一句话。在哥批的所有论点中,我认为这一点最不可辩驳(因为已经有太多事实证明)。马克思主义之所有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仍然在于其对于现实世界的强大的解释能力,而不是改造能力(至少目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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